中宣部要求各地各新闻单位认真开展2023年“新春走基层”活动******
新华社北京1月5日电 近日,中宣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新闻单位认真开展“新春走基层”活动,组织编辑记者深入基层一线采访报道,不断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全面反映各地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积极成效,生动展示广大人民群众欢乐祥和过春节的喜人景象,齐心协力营造喜庆安康、昂扬向上的节日氛围。
通知要求,宣传各地区各部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跟踪报道党的二十大基层党代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鲜活反映基层群众自身工作生活的点滴变化和切身感受,持续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凝聚广大干部群众团结奋进力量。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客观准确报道各地努力克服疫情影响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全面反映各地区各部门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举措成效,充分挖掘过去一年中各地经济社会的发展亮点、重点行业企业应变克难的生动案例,宣传好我国创新引领持续加强、新产业新产品增势较好、新业态较为活跃等多方面积极因素,教育引导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统一认识、迎难而上,坚定经济回稳向上的信心决心。全面反映各地区各部门优化调整疫情防控举措,积极解决春节期间群众就医用药、特殊人群保障等涉疫热点难点问题,采访节日期间各领域坚守疫情防控一线的基层党员干部,特别是医疗卫生、物流快递行业人员的动人故事,生动展示各地群众积极理性应对病毒感染、社区邻里之间互助友爱、企业复工复产、城市恢复烟火气的真实场景,不断鼓舞群众战胜疫情的信心。宣传各地区各部门强化节日市场保供稳价、加强煤电油气调节,确保春节市场平稳、群众温暖安全过节的有力举措;采访铁路班组、民航机组等交通运输行业工作人员,基层公安民警,消防救援队伍,边防哨所基层官兵等各行各业坚守岗位的奋斗者,讲述他们默默奉献、保障经济社会正常运转的感人故事;及时报道各级领导干部和社会各方面深入基层一线,特别是深入受灾地区、脱贫地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对因疫因灾遇困群众和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开展帮扶救助、走访慰问和志愿服务活动的感人场景。报道各地区各部门结合优化疫情防控措施开展丰富多彩的节庆文化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持续宣传好各地组织的传统民俗、年俗活动,生动展示各地群众阖家团圆、高高兴兴过大年的热闹情景,反映各地基层群众文化生活的新趣味新时尚,突出地域特色和时代气息,展现中华文化多样性,充分彰显春节的文化魅力。
通知要求,认真组织专题专栏报道,中央和各省区市主要新闻单位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网站首页、客户端首屏等,统一开设“新春走基层”专栏,每天要保证一定的刊播总量;及时反映活动进展情况,活动结束后适时刊播综述、评论、记者感言等,反映编辑记者的心得体会。
通知指出,各新闻单位要根据各地疫情防控形势,科学合理统筹报道力量,充分调动编辑记者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坚持“短实新”报道文风,多用群众语言、百姓视角,客观平实反映基层群众关心的话题、身边发生的故事;用好新兴传播技术和平台渠道,多采用短视频、微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传播形式,不断提升正能量。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06日 03版)
“上百盒布洛芬被扔垃圾桶”热搜 囤药过期后应如何处理?******
中新网2月3日电 (中新财经 左雨晴) 近日,#上百盒布洛芬被扔垃圾桶# #网友囤1000片退烧药全砸手里了# 登上微博热搜,引发网友关注。过期药到底应该如何处理?随意丢弃有多大危害?
媒体:上百盒未拆封布洛芬被扔
据媒体报道,近日,有网友发现有大量布洛芬连同其他药物一起被丢弃在楼下垃圾桶里,这些药品均未拆封,保守估计有上百盒。另有网友在网上晒出自己购买的1000片退烧药,并称:“阳之前买的,阳康之后很久,年二十七八才到货。”
对此,有网友表示,这是“部分人不理智囤货的结果,浪费资源。”有网友认为这是黄牛囤货行为,令人气愤。还有网友心疼道:“哪家垃圾桶,我这就过去收破烂。”“布洛芬过期一年也还能吃呀,为什么要扔呢?”
部分网友评论。 截图自微博。不过,也有网友表达了不同的看法:“囤货就像买保险,不想浪费,但又不希望用得上。”
此前,有关部门曾多次呼吁不要盲目囤药,并打击高价倒卖、哄抬药价乱象。例如,广东省药监局曾发文提醒:药物都有保质期,存储也有一定的条件要求,保管不当容易变质,过多药物长期存放容易造成浪费。
布洛芬过期了还能吃吗?
那么,过期的布洛芬能否照常服用?
一名药学业内人士告诉中新财经,药品超出有效期后并不建议服用。“即使保管再好,药效也会下降,而且过期药还会发生变质、霉变等问题,不治病反而害人了。”
她表示,药品在有效期内也要妥善保存。“发现药品出现受潮、霉变、崩裂或者没按药品要求避光、阴凉处贮存,又或没按要求冷藏规范保存等情况也不要再吃。”
过期药品能否随意丢弃?
此外,过期药品也不宜随意丢弃。大量弃药不仅会造成资源浪费,还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过期药品属于危险废物。随意丢弃的药品在分解后容易污染土壤和水体,从而对人和动植物造成危害。一些挥发性强的过期药品还可能成为过敏源。此外,过期药品在随意丢弃后可能会被不法商贩或不法医疗机构二次回收并再次出售,有害病人身体健康。
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通报了一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典型案例。其中,某生化药业未经无害化处理,将一批超3吨的过期药品私自倾倒、处置,被告人最高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罚款。
不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也明确,家庭日常生活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废药品属于生活垃圾中的危险废物,只要未集中收集,上述废药品可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按照生活垃圾处理。
资料图:医务人员正将配送到的感冒药放入药架。 中新社记者 易海菲 摄2019年,住建部等多部门发文,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分类,“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属于有害垃圾,随生活垃圾分散丢弃、分类回收。
此前,国家药监局在答复网友“过期药品如何处理”时曾表示,如果家庭过期药品没有被分类集中收集,可以破坏药品包装盒后,随生活垃圾分散丢弃、分类回收,相对风险较小。家庭过期药品如果送至正规回收点进行统一回收,需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以减少对环境产生的危害。(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