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个人信息保护司法防线******
□ 林楠特
大数据时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非法收集、滥用、买卖、泄露个人信息等问题,尤其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日趋高发,给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带来不小挑战。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
个人信息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安全感。近年来,我国不断从立法、执法、司法等多环节发力,为个人信息安全织密防护网。刑法特别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为严惩伸向公民个人信息的黑手提供了有力武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
当前,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已不仅仅包括身份信息、电话号码、家庭地址等,还扩展到手机通讯录、短信、网络账号及密码、购物记录、出行记录等,而法律本身具有原则性、概括性和滞后性特征。面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种类多样化,如何认定相关行为的性质、如何准确定罪量刑,既关系到法律的正确适用,也关系到公平正义的实现,更考验着司法机关的智慧。
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性案例,明确类案裁判规则,具有较强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如认定了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整体均系敏感信息;将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验证码及对应手机号码出售给他人,情节严重的,依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等等。这些指导案例,既是司法机关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真实写照,也是生动的普法教材。
个人信息保护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期待司法机关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持续加大对相关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加强执法司法协作,更好顺应形势、用活法律,有力维护人民群众个人信息安全以及财产、人身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数字社会中的权利得到充分尊重、实现与保护。
拱北海关顺利完成首单“澳车北上”车辆海关备案手续******
中新网珠海12月21日电 (邓媛雯 刘文)21日,拱北海关所属闸口海关顺利完成首单“澳车北上”车辆海关备案手续。经过备案的车辆最快可于2023年1月1日,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驶入广东。
据了解,海关将车辆备案手续融入“澳车北上”整体申办流程,实现了全程无纸化、网上办理。
“在海关审批环节,从接收备案数据、审核数据到完成海关备案,全程仅需耗时10分钟左右,无须车辆所有人到海关窗口办理相关手续,最大程度地便捷了车主。”闸口海关车辆管理科科长赵仕惠介绍。
据介绍,拱北海关积极支持免担保政策出台,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广东省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批复,根据海关总署工作部署,对符合条件入出内地的机动车实行免担保政策。这一措施大大降低了“澳车北上”申办成本,为澳门居民在内地学习、就业、创业、生活提供最大化便利。(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