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铁8列智能复兴号高铁跑春运 商务座一人一舱******
车轮做B超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潘锡珩 摄影: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李辉 通讯员 胡杰
2023年的春运大幕7日开启。春运前夜,华中最大的动车组检修基地——武汉动车段内,200余组动车组列车整装待发。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去年,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公司首次配属了8组智能复兴号高铁,今年是它们首次加入春运运输,将为旅客带来更加优质的乘车体验。
智能复兴号全车多处优化升级
2022年6月,随着京广高铁京武段常态化按时速350公里高标运营,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公司首次开行复兴号智能动车组,截至目前,武铁共有8组智能复兴号高铁,今年是首次加入春运运输任务。
6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在武汉动车段登车,现场感受新升级复兴号高铁的魅力。
与一旁的普通复兴号相比,CR400AF-Z型智能复兴号在车身涂装方面明显不同。普通复兴号银白色的车身上,装饰线条为大红色的直线,“复兴号”三个大字的颜色为黑色。而智能复兴号车身,除了大红色直线条,还有一条红橙黄三色的飘带贯穿全车,整体给人飘逸灵动的感觉,“复兴号”三个金色大字更加醒目。
进入车厢,不论是商务座、一等座还是二等座,智能复兴号在诸多细节方面都进行了优化升级。商务座采用全新的“鱼骨式”布局,实现了区域分隔,一人一舱,提升了私密性。同时还有无线充电、无线投屏等新功能。一等座席增加电动调节腿托以及USB接口数量,在座椅后背设置了抽拉式小桌板,使用更方便,稳定性更强。二等座席在座椅后方增加了USB充电接口,小桌板上的杯托凹槽也加深了,水杯在时速350公里的列车上也能纹丝不动。
记者注意到,车厢里许多部位都增加了盲文标识,无障碍车厢还配备了更宽的通过门,无障碍卫生间、专门的轮椅放置区都可以最大限度满足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出行需求。
如何买到复兴号智能动车组车票?据介绍,在铁路12306APP上购票时,普通复兴号列车在车次左上角有“复兴号”标签,智能复兴号则有“复兴号”和“智能动车”两个标签,非常醒目便于查找。
列车回库后全方位保养检修
6日是2023年春运大幕开启的前一天,武汉动车段多个岗位的工作人员都在对这趟智能复兴号列车进行全方位的检修、维护和保养,确保它以最完美的状态参加春运运输。
“智能复兴号高铁列车设备更先进、功能更强大,所以我们在日常维护的时候也更加细致。”武汉动车段武汉动车运用车间地勤机械师张洋6日告诉记者,他们7人分为三个小组,按照不同侧重对车厢客室进行维护保养。
下午3时许,因为同时还在进行另外的检修项目,列车暂时不能送电,因此车厢内一片漆黑。张洋和同事们人手一个手电筒,从车头到车尾,一边走一边看。“没电的时候我们就主要看机械部分,比如座椅转动是否流畅,靠背、小桌板是否完好等等,一会儿列车送电后我们再看电子部分,比如充电插座是否有电、电动座椅调节功能是否正常等等。所有旅客接触到的部分,我们都要确保功能完好。”
张洋介绍,每列动车组列车按照不同的等级,维护保养检修的项目也不尽相同。日常整备修全套下来,需要2个多小时,一般都是见缝插针在每天夜里进行,必须保证列车次日正常出库上线运行。更高级别的修程则需要列车停放在库内,一套标准作业流程下来,大约需要一天时间。
车轮做“B超”探伤确保安全
除了列车车厢内设施设备的检修,另一个更重要的任务也在同时进行——车轮探伤。走出车厢来到车下,记者看到机械师毛柯和同事正在忙碌。
毛柯轻点鼠标操作仪器后,列车底部一支黄色的机械臂开始向车轮喷水,同时车轮被微微抬起,两个探头紧贴车轮踏面,然后车轮开始缓缓转动。一旁仪器的屏幕上,一组组数据陆续呈现。
“我们这是在为高铁列车的轮辋、轮辐进行探伤,确保列车行驶安全。”毛柯介绍,私家车的轮胎状况非常影响行车安全,高铁也是一样,轮对系统如果出现剥离、压根等缺陷,哪怕这些问题小到用肉眼无法发现,也将对高速行驶的列车造成重大安全隐患。因此,列车达到一定的行驶里程后,必须按相关规范对列车轮对系统进行专业探伤。如果发现有问题,就必须第一时间处理。
探伤时为何要向车轮喷水呢?毛柯介绍,这台探伤仪器的工作原理和医院的B超极为相似。“B超是利用超声波反射成像的技术,当B超探头和皮肤之间存在空隙,超声波的反射就会被空气阻碍,导致内脏真实情况无法探知。而在涂抹润滑器起到耦合作用后,探头和皮肤间的空隙会被填充,空气会消失,超声波就不会被空气影响。我们在探伤时使用水的道理也是一样的,根据部位的不同,有时候也会使用油脂。”
据了解,在使用探伤仪器前、仪器后,还需要进行两次人工校准,以确认探伤数据的准确无误。记者看到,毛柯将探伤仪器安放在轨道一头的一只黄色车轮上。“这是样板轮,人工预设了多处缺陷,只有探伤仪全部准确无误发现,才能证明刚才对车轮的探伤结果真实有效,否则这组数据就不具备参考价值,需要重新探伤。”
“动车医院”内近千人通宵奋战
华中地区最大的动车组检修基地——武汉动车段,承担着京广高铁、汉宜铁路、武孝城际、郑渝高铁等线路的动车组检修任务,它被称为“动车医院”。2023年春运,武汉动车段配属的233组动车组将全部投入运用。
据介绍,每晚,武汉动车段都有近千名干部职工奋战在一线,全力为春运提供优质动车组。春运期间,每一个检修作业小组每晚都要对数千颗螺栓、上百个关键部件进行外观检查,对全车整个系统进行功能性实验、全部旅客服务设施状态确认。每确认一个部位都要打上一个粉笔标记,一晚上要打上千个标记,每人每夜走3万多步,弯腰低头上万次。
为保证检修效率和质量,“动车医生”查看的每一个螺栓和部件都有着明确要求,经过长时间练习,他们每一个跨步、后侧步、蹲下、抬头等动作都非常规律和迅速,节奏非常紧凑,犹如在翩翩起舞。
春运期间正值一年中最冷的时候,如果夜间温度低于0℃,就会有专人对动车组进行保温作业。“动车组管线路较多,车体温度过低易导致动车组水路系统结冰使供水管路冻裂。我们要启动列车保温装置,确保次日上线始终处于最佳状态。”
错标超低价保时捷下单后须交付吗?专家解读******
错标超低价保时捷下单后须交付吗
专家解读“乌龙”订单纠纷解决之道
□ 本报记者 陈磊 孙天骄
1月30日,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的保时捷中心上线一辆轿车,标价12.4万元,引发大量消费者订购。截至当天晚上,该销售链接共有近600个预订单。随后,保时捷下架了这辆车并退回消费者订金。
次日,银川保时捷中心销售端表示,保时捷小程序上架的车辆实际库存为1台,首单用户购买成功后,后面下单的用户会自动判定为无效订单,48小时内退还押金。
2月1日,有媒体报道称,银川保时捷中心工作人员称该车没有卖给首个下单的人,而是像其他客户一样,打电话取得谅解。
此事引发社会热议。有不少网友评论称,按照诚信原则,商家既然提供了链接且客户下单了,那么就应该交付。
《法治日报》记者根据公开信息梳理发现,近年来,网络平台卖家错标商品价格(特别是卖家标价远低于实际价值的“乌龙”订单)的现象时有发生,由此引发诸多纠纷。
例如,2020年12月,某知名跨国企业中国官网商店发生错标价格事件,千元商品被标价一两百元,众多消费者涌入购买,商店发现问题后,取消了用户的订单。
2021年1月,某知名珠宝商的系统技术人员操作失误,将通过某电商平台销售的商品标价设置为远低于正常售价的价格,消费者购买后却遭该商家起诉。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称,对于商家错标商品价格现象,可以分两类情况看待:一类是因为工作人员或者营销系统技术故障导致错标商品价格;另一类是商家有意为之。
在刘俊海看来,上述两类情况的性质不一样,法律后果也不一样。如果商家是因为无心之过或技术故障,则首先需向消费者寻求谅解,特别是在消费者误以为价格很低而下单的情况下,给消费者带来不便,需要道歉并作出相应补偿;如果商家是为引流有意为之,消费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则商家需严守契约精神。
对于实践中这种价格远低于实际价值的“乌龙”订单的法律效力,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文化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程科告诉记者,判断的关键在于分析商家在网购页面上显示的商品信息,对于消费者来说,到底是要约还是仅仅为要约邀请。
程科分析称,如果是要约,则消费者一旦下单完成,合同成立;如果是要约邀请,那么消费者的下单行为视为要约,商家依然保留了是否和消费者订立合同的最终决定权。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立法者认为,在一般情况下购物网页的内容应该构成要约,相对人一旦成功下单,则合同成立。当然,立法者也认为,如果存在特别条款的约定,也仍然有将购物网页认定为要约邀请的可能。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律协消费者权益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饶伟说,“乌龙”订单,即由于交易一方(卖方)对商品的价格、数量或其行为性质出现重大误解而产生的订单。一旦商家认为与消费者之间构成重大误解,作为商家而言,如果与买方不能协商处理解决,其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买卖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效力。
在饶伟看来,就此社会热议事件来说,虽然商家在售价上的意思表示出现重大误解,但是商家小程序上关于车辆上架的行为构成要约,而消费者下单购买并支付款项的行为构成承诺,该买卖行为符合上述合同成立并生效的要件,因此在商家行使撤销权之前,该订单从法律上讲是有效的。
记者观察发现,“乌龙”订单发生后,许多商家往往选择立即下架商品。
对此,程科认为,商家自主下架商品没有问题,除非有证据表明商家有恶意通过低价吸引消费者的价格欺诈行为,否则商家发现“乌龙”订单后,自然可以通过自主下架避免进一步损失。
刘俊海同样认为商家可以自主下架“乌龙”订单商品,但需要补偿消费者因此造成的损失,这样更符合公平原则。
“问题在于,之前已经成功下单的消费者可否主张商家继续提供商品或服务。”程科说,如果认为购物页面构成要约,则消费者成功下单时合同成立,消费者可以持已经有效的合同主张按“乌龙”价格履行,此时商家无法拒绝,否则将构成违约。
“但商家有可能根据民法典关于重大误解的规定主张撤销合同,合同一旦被撤销,消费者无法再主张按‘乌龙’价格履行。与此同时,只有存在信赖利益损失的情形下,才可以向商家主张该部分损失。”程科说。
如果消费者坚持主张商家按“乌龙”价格履行交付义务而商家拒绝,消费者能否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饶伟分析称,由前述所知,消费者可以主张商家按照“乌龙”价格履行交付义务,商家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依法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买卖合同。如果商家自买卖合同成立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撤销权,或者虽然在合同成立之日起5年,但未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即消灭,则商家应当依照买卖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应及时保留商品信息、付款信息等电子证据,避免在发生纠纷后因举证不能承担不利后果。如果买卖合同系因商家过错导致被撤销,作为消费者可以依法主张损害赔偿。”饶伟建议。
刘俊海提醒,商家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商品,应该秉持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担当之心,基于防风险、树品牌、控成本、占市场的基本策略,胸怀对消费者的感恩之心,胸怀对法律的信仰之心,胸怀对风险的敬畏之心,慎独自律,避免错标商品价格的现象发生。
“不管出现‘乌龙’价格属于哪一种范畴,实际上都会对企业的商誉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而且会对消费者的幸福感、获得感有一定伤害,影响消费者的体验,所以商家还是要记住一句话,金奖银奖不如消费者夸奖,金杯银杯不如消费者口碑,只有自觉地与广大消费者站在一起的企业,才是消费者友好型的企业,才能获得更多消费者的认可。”刘俊海说。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