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锐评丨企图打“病毒牌”的美国政客应该听听科学理性的声音******
“这不仅不会对限制病毒传播产生多大影响,也无助于全面评估全球病例增加带来的影响。”6日,美国传染病学的权威机构——美国传染病学会(IDSA)在社交媒体账号上发表声明,就美国对中国游客入境设限表示了异议。
IDSA社交媒体账号声明截图
不仅IDSA,近一段时间以来,很多流行病学家齐声呼吁,没必要对中国实施旅行限制。比如,巴斯德研究所(上海)的丹尼尔·法卢什教授说:“经验表明,旅行限制在缺乏其他措施的情况下收效甚微。”牛津大学进化和基因学教授阿里斯·卡祖拉基斯指出,针对中国的旅行限制“毫无意义”。欧洲疾控中心等专业机构明确表示,对来自中国的旅客施加限制措施不合理。代表欧洲500多个机场的国际机场理事会欧洲分会,日前也谴责了针对中国的入境限制措施。
这些科学理性的声音,美国政客应该好好听听。美方企图打 “病毒牌”,结果被科学打了耳光,暴露了一贯的反智做派以及将疫情政治化的操弄。
与新冠病毒的斗争是一场科学之战。但美国针对中国游客的限制政策是反其道而行之。
从防疫措施看,人们记得,2020年疫情初期,美国就曾采取限制中国人入境的相关措施,结果是限制了个“寂寞”。由于忽视世卫等多方预警、消极懈怠防疫、搞党争内斗、热衷打政治牌等,美国疫情迅速暴发,沦为全球感染人数最多、死亡人数最多的国家。这足以证明,在不采取科学防疫措施的情况下,仅靠旅行限制对防疫没有作用。
从病毒分析看,目前在中国流行的主要毒株之前已经在世界各地传播。比如,中国在2022年9月底首次检测出BF.7变异株,而根据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数据库,BF.7最早于2022年1月的法国样本中检出;2022年5月底,中国报告首例境外输入BA.5变异株感染者,而BA.5最早于2022年1月在南非样本中检出。这表明,当前中国流行的绝对优势毒株属于输入型。
根据世卫组织1月4日发布的消息,中国国家卫健委提供的病毒基因数据显示,当前中国主要流行毒株同其他国家提交的中国感染旅客病毒基因序列一致,没有发现新变种或显著突变。《联合早报》报道说,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在中国当前疫情期间收集的病毒基因组序列显示,中国并未出现新毒株。美国卫生计量与评估研究所所长克里斯·默里表示,中国出现新变异株的风险“非常低”。
相比之下,美国当前超过40%新冠感染病例是由xbb.1.5毒株引起的,xbb.1.5已经成为头号流行新毒株。因此要说防新毒株,也是中国防美国带来疫情风险才对,中国才是受害者。
防疫最需要科学精神,反其道只会自食其果。人们记得,新冠疫情三年来,美国政客沉迷于政治私利、党派争斗,兜售“注射消毒剂可杀死新冠病毒”反智言论,打压说真话的科学家,将科学和理性精神糟蹋得体无完肤。
去年12月以来,美国面临呼吸道合胞病毒、新冠和流感三重疫情,医疗系统几近崩溃。对此,美国政府没有采取任何全国性行动,也没有实施“口罩令”,对民众生命健康一如既往漠不关心。但看到中国优化防疫政策,美国政府却突然来了精神,“甩锅”推责、抹黑遏制中国的意图昭然若揭。
那些沉迷于政治操弄的美国政客们不要忘了:三年来,反科学已经让美国人民付出惨重代价——超过1亿人感染、超过108万人死亡、25万新冠孤儿……与此同时,针对亚裔的种族歧视与仇恨被挑动,美国社会陷入更深撕裂。《纽约时报》5日指出,美国现在的做法与2020年初针对中国的旅行禁令如出一辙,是一种种族主义政策。
防疫一败涂地,美国政客还要继续掩耳盗铃、践踏科学吗?他们如果执意在反科学路上一条道走到黑,就是对美国人民的犯罪,也必会遭到科学的惩罚。
(国际锐评评论员)
秉持生态文明理念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秉持生态文明理念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朱鹮野外种群从1981年的7只增加到6000余只,藏羚羊野外种群从7万只增加到约30万只,在野外一度消失的野马、麋鹿重新建立起野外种群……这些野生动物种群的恢复,离不开这些年来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保驾护航。
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此次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为了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表示,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好与生物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秉持生态文明理念,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与新形势下野生动物保护实际需要相适应
“2021年云南大象北上及返回之旅,让世界看到了我国保护野生动物的成果。”岳仲明介绍,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于1988年制定,2004年、2009年和2018年三次修正,2016年进行了修订,“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在加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和拯救繁育工作,维护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0年5月至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检查。此次执法检查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评估野生动物保护法,广泛收集各方面对法律修改的意见建议,为修改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提供依据。
“检查中多地反映,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以及配套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与新形势下野生动物保护的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执法检查报告显示,存在野生动物保护法与相关法律衔接不够等问题,表明相关法律制度亟待修改完善。
对此,野生动物保护法在修订过程中广泛征求和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最大限度吸纳民意、汇聚民智,科学决策。
2020年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修订草案印发各省(区、市)人大和中央有关部门、全国人大代表、研究机构、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征求意见,并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修订草案,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2022年8月,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会后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3806位社会公众提出的12057条意见,另收到来信11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介绍,社会公众主要就规范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展演、放生等提出了意见建议,相关意见建议在草案三次审议稿中作了体现。
修法完成后,推动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已提上日程。岳仲明表示,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要加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规定,健全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机制,严格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
回应社会关切
加强外来物种防控、细化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
近年来,诸如外来物种入侵、野生动物损害人身财产安全问题等新闻不时见诸媒体,引起社会关注。野生动物保护法在修订中对这些社会热点问题也予以了积极回应。
“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物种不得违法放生、丢弃,确需将其放生至野外环境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岳仲明介绍,发现来自境外的野生动物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
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谢屹表示,外来物种危害是全方位的,不仅导致本地物种灭绝、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改变、退化以至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丧失,更严重危害到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才能够实现因‘放’而‘生’。”
此次修法中,还增加了“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放生野生动物活动的规范、引导”等内容。“一些社会公众放生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放生必须尊重自然规律,做到合法有序。”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表示,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需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此次修订中,对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的细化也成为一大看点。
近年来,随着我国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一些地方野猪等野生动物泛滥成灾,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农牧生产。“野生动物肇事的问题根源在于野生动物活动区域与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区域的空间重叠。”谢屹表示,得益于我国多年持续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野生动物种群数量持续增长,但作为关键栖息地的自然保护地因为面积既定和生态承载力有限,导致了此类问题呈现加剧态势。
此次修法对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予以细化,其中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监测和评估情况,对种群数量明显超过环境容量的物种,可以采取迁地保护、猎捕等种群调控措施,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生态安全和农业生产。
“根据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秦天宝表示,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还将中央财政对致害防控的补助范围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因此诸如野猪等野生动物也被纳入其中。”
凝聚各方合力
为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提供直接法律依据
做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工作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近年来,随着公益诉讼制度在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方面作用愈发凸显,此次修法新增的公益诉讼相关条款,对满足实践发展需要和破解制度发展瓶颈是关键一步。
“此前,依据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野生动物保护实际上已经‘隐含’在了公益诉讼适用的范围之内。”秦天宝表示,此次对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改,则明确为检察机关等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提供了直接法律依据,这同时也有利于调动相关社会组织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的积极性。
唐家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唐家河保护区)是大熊猫的重要栖息地,属2019年1月挂牌成立的大熊猫国家公园岷山片区。2015年以来,四川省青川县某肉羊养殖场以及村民韩某某等长期在唐家河保护区内违法放牧,破坏了大熊猫及其伞护的野生动植物的生态环境,尽管唐家河保护区管理处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多次向有关主管部门书面报告,但问题未能得到解决。
2020年5月,青川县检察院主动走访县内自然保护区时发现该案件线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督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职。同时,检察机关兼顾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养殖户合法权益,推动党委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养殖户退出自然保护区补偿问题,引导自然保护区原住居民利用现有资源发展乡村振兴产业中的重点项目、有偿参与国家公园管理。
“本案是中国大熊猫栖息地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第一案,彰显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在推进国家公园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厅长胡卫列介绍,自2020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案件2万余件,既涉及国家保护的陆生、水生野生动植物,也涉及动物栖息地、自然保护区,以及对外来入侵物种的防治和本地重要生物种群的保护等。
“如今公益诉讼条款写入野生动物保护法,将有助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林业和草原、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协作配合,形成公益保护合力。”胡卫列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深入调研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制定相关办案指引,指导各级检察机关规范办理此类公益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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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张 璁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