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设立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
每年投入不低于4000万元
重庆设立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
科技日报讯(记者雍黎)2022年12月31日,重庆市教委与重庆市科技局在西部(重庆)科学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同时,双方签订共同出资设立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以下简称联合基金)协议,每年共同投入不低于4000万元,支持高校基础研究。
“此次与重庆市教委成立联合基金,可以说是在全国率先设立了省级联合基金。”重庆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重庆市在2021年9月修订出台了《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明确提出设立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去年6月《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印发,进一步明确了该类项目的组织管理方式。
据介绍,重庆市教委与重庆市科技局设立联合基金,将聚焦前沿、交叉、新兴领域,突出原始创新,鼓励自由探索,聚焦智能科技、生命科技、低碳科技等重点领域,重点支持优秀人才团队和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应用数学中心、重庆实验室、重庆市重点实验室、基础学科研究中心、教育部科研创新平台、重庆市高校高水平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实现前瞻性、引领性、原创性重大成果突破,推动重庆市高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更好地支撑引领科技创新和服务重庆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根据协议,2023年至2025年,双方每年分别安排经费不低于2000万元投入联合基金,每年合计不低于4000万元。该负责人介绍,联合基金项目面向全市高校公开申报、公平竞争,以重点项目形式予以资助,每个项目资助强度为50万—100万元。项目资助资金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后,实行“包干制+负面清单”管理,并统一纳入绩效监督管理。
据悉,此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还将在强化高校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开展前沿科技和重大科研联合攻关、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国际科技交流合作等多个领域全面深化战略合作。
14部门公布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名单******
新华社北京1月11日电(记者谢希瑶)记者11日从商务部获悉,在地方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向社会公示,商务部等14部门研究确定了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名单,包括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含宁波市)、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重庆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据了解,《商务部等14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公布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已于近日下发。通知要求,试点地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牵头会同有关单位建立试点工作联系机制,加强组织协调,进一步完善试点工作方案,紧密围绕完善内外贸一体化体制机制、提高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能力、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确定试点目标、试点任务和职责分工,细化配套政策和工作措施,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确保试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计划单列市可结合实际,单独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并实施。
通知提出,要突出目标导向,聚焦若干重点产业,力争培育一批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企业,打造一批内外贸融合发展平台,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融合发展的产业集群,建立健全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要突出问题导向,梳理解决一批市场主体在开展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及时评估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和模式,为促进内外贸融合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地区要积极复制推广试点地区成功经验和模式,促进内外贸高效运行、融合发展。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