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自订“土规定”解聘员工为何违法******
近日,北京二中院披露了一起劳动纠纷案,用人单位以员工张某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澎湃新闻1月31日)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解雇员工,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虽然也能解雇员工,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严格的法律条款,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试图用“小动作”绕过法律规定。其中,自定一份内部规章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去留实行挂钩,是很常见的做法。这些单位一旦遇到员工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情况,就可能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员工“炒鱿鱼”。
北京二中院披露的这起纠纷也是如此。涉案用人单位早早制订了自己的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有权对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员工予以解聘处理,无须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乍看上去,解聘当事员工,似乎是企业依规行事。但在法院看来,企业自订的“土规定”并不能改变这种行为的违法属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不能自行其是,不把员工利益放在眼里。劳动立法之所以如此设计,正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自定“霸王条款”,侵犯劳动者权益。
一个用人单位,对员工最严厉的处罚,莫过于解聘开除。绩效考核反映的是员工工作实绩,并不能与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混为一谈。一个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就算“不胜任工作”,法律也规定了“挽救措施”,要求先“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这也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温度。
在这起纠纷中,员工张某既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没有犯多大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多重的损失,入职后若干年的表现,也都在“合格线”以上。数次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直接就“一棒子打死”,砸掉养家糊口的饭碗,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基于现实生活的丰富性、立法的抽象性,任何法律条款都不可能穷尽一切现象,劳动立法也是如此。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在这起劳动纠纷案件中,法院通过掷地有声的司法判决,明确员工考核不合格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充分理由,为用人单位划定了一条清晰的法治红线,张扬了从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精神。(中国青年报 刘婷婷)
四川首部县级文库《丹棱文库》正式亮相******
四川首部县级文库《丹棱文库》正式亮相丹棱县向四川省图书馆赠送《丹棱文库》。 彭川 摄
中新网眉山1月11日电 (刘忠俊 彭川)眉山市丹棱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1月11日透露,该省首个由县级单位编纂的综合性文库《丹棱文库》首批20册正式亮相。
自古以来,丹棱皆为人文之邦,隋唐以来人才辈出,至两宋达到鼎盛,著名的大史学家李焘是仅次于司马光的史学巨匠,其书写的《续资治通鉴长编》是清代四库馆臣所谓“卓然可传”的三部私修本朝史之一,清代大文学家彭端淑所著《为学》,浸润、滋养了无数读书人......如何整理好、保护好、传承好这些文化遗产,成为一项重大课题。2021年,丹棱县与四川大学合作,启动了《丹棱文库》编纂出版工作。
丹棱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表示,《丹棱文库》编纂借鉴了前代所编郡邑丛书及当代各省所编的地方文库,并结合地方文化特殊性,对丹棱地区自唐五代以迄民国初年的汉文文献进行了系统调查、汇集和整理,以作者生卒年代为序,采用影印方式出版。文库共收纳了丹棱名人和丹棱本土传世作品44种书目、150册、3230万字。“作为四川县级地方文献,集中收集展示了历史人文、学术、风俗等文献资料,创造了一个首例,对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上,具有一定标杆价值。”四川大学中华文化研究院执行院长、古籍整理研究所所长舒大刚教授点评称。
首批《丹棱文库》正式亮相。 彭川 摄首批《丹棱文库》正式亮相。 彭川 摄
丹棱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重点加强《丹棱文库》阐释、发掘、赏析,开发不同版本本土教材及宣传资料,借助文字、图像、声音等多种现代化表达形式,实现简单易懂、雅俗共赏。同时,将以时间为轴,理清地方文化坐标,图文并茂阐释精神文化内涵,让地方文化真正看得见摸得着。(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