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研学营志愿者云端趣味知识竞答。 钟旖 摄
网络连线、实地讲解、环保科普、互动问答……记者跟随研学队伍看到,一大清早,13名来自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的各年级学生便集结完毕。在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公园内,青年们各司其职,参观垃圾分类宣教中心、服务站、低碳之家、旧物利用空间及大件垃圾拆解车间;通过直播讲解垃圾分类的理念、做法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创新“黑科技”;向社区居民介绍垃圾分类方法,传递低碳生活、绿色出行等环保理念,并对园区管理人员、游客等展开采访。
“通过线上‘云游’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公园,小朋友参与知识竞答的热情很高,比平时在课堂上单纯讲知识效果要好很多。”正在巫溪县通城镇红路小学校支教的西南政法大学第24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夏开峰说,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述法规中的垃圾分类,让小朋友们从心里树立起了环境保护的责任和义务。该校六年级学生刘磊上完课后说:“我们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自然和生态环境。作为小学生,我们要从垃圾分类、节约资源这些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争做环保小卫士。”
“这已经是我第3次参与环保普法活动。作为西政学子,我深刻意识到自己作为法律人的责任与担当。”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2022级研究生何家睿介绍说,除了线上直播,研学活动还嵌入了校园普法课、环保科普课、齐诵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等内容,后期同学们还将把实地研学过程形成“微调研报告”,进而传递保护生态环境人人有责的自觉意识。“未来,我将为提高青少年法治观念与法律意识助力,为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明建设持续贡献力量。”何家睿说。
“大思政课,就是要立足时代发展大格局,协同大主体,统筹大平台。”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党委书记张伟莉称,推动绿色发展首先要理念更新,尤其是在青少年阶段,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张伟莉说,学院充分发挥法学学科优势,结合生态环保法律开展远程连线,是一项寓教于乐的工作,构建了一个互为教育主体和对象的大思政课堂。在这堂“绿色大思政课”中,大学生既是体验式的学习者,又是巫溪小学生的教育者,实现了教育和自我教育的有机结合。
她期待,青年学生在实践研学中,坚定理想信念,提升精神素养,锤炼过硬本领,践行使命担当,成为有志、有趣、有力量的法学学生,以更加饱满的热忱投入到祖国法治建设中。(完)
【光明云说法】为入职而“假结婚” “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 都市情感剧《爱的二八定律》讲述了女主秦施为了满足知名律所入职女律师需已婚的要求,与男主阳华阴差阳错“假结婚”,但是历经种种“真相爱”的故事。“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假离婚”和真离婚哪个算数?这些问题不论是在剧中还是剧外都有探讨的必要。一起来听听法官怎么说。 “假结婚协议”vs真登记结婚 秦施为了入职诚与慧律师事务所伪造了自己“已婚”的身份,阳华为了躲避母亲的催婚让秦施假扮自己的未婚妻,二人一拍即合约定了半年的假结婚期限并签署了协议。后来律所在整理档案时要求秦施补齐已婚的材料,二人决定登记结婚,并签署了为期三年的“结婚协议”及婚前财产协议。 秦施和阳华签署的为期三年的“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之规定,结婚登记应自愿合法。所谓自愿,即“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且“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所谓合法,即不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或者规定的可撤销的情形。 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武鑫蓉说,只要男女双方自愿领证,且不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到法定婚龄、受胁迫、隐瞒重大疾病等情形,婚姻关系对登记双方均有约束力。不论双方有无感情基础、是否真心建立婚姻家庭关系、登记结婚有何种目的,在法律上都是“真结婚”。因此,秦施和阳华的“假结婚协议”不能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剧中,秦施“假结婚”是为了满足律所苛刻的入职条件,而现实生活中,通过“假结婚”想要达到的目的多种多样,如为子女办理户口、取得买房资格、过户购车指标等。看似一纸简单的婚约能撬动巨大的利益杠杆,实则隐藏着更多、更复杂的法律风险。”武鑫蓉说,第一,人身风险。第二,财产风险。第三,继承风险。 秦施和阳华“假结婚真相爱”的经历固然浪漫,但现实更多的是“人财两空”的狗血。不论从哪个方面看,“假结婚”这种破坏法律严肃性和婚姻神圣性的“饮鸩止渴”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 “假离婚协议”VS真离婚 除了“假结婚”,“假离婚”这个概念我们也不陌生。虽然本剧中没有演绎,但是其他的热播剧和日常生活中,为了取得购房资格、逃避共同债务或者获取其他利益“假离婚真分手”的例子比比皆是。 “假结婚协议”中男女双方为保护个人财产往往进行最清晰的分割,如约定分别财产所有制;而“假离婚协议”中为了达到最终目的,势必会存在妥协、隐瞒、退让,如将本应平等分割的房产约定为一方所有。当“假离婚”变“真分手”,签署的假离婚协议是否有效?能否对共同财产重新分割? “假离婚”是夫妻双方为获取某一利益约定暂时离婚,待达成目的后再行复婚的行为。与“假结婚”一样,法律上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在民政局协议离婚,也可以选择在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民法典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男女双方想要恢复婚姻关系,只能重新登记结婚,但凡一方“假戏真做”不愿复婚,都无法“破镜重圆”。 武鑫蓉说,如果“假离婚”引发财产纠纷,法院可依据诉求对所谓的“假离婚协议”中当事人处分财产的真实意愿进行审查,并从当事人在签订协议前后的相关行为予以认定。如果通过举证质证可以确认签署离婚协议并非基于夫妻双方情感破裂而是为了追求其他利益,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财产分割条款无效。如果有证据证明“假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并非双方真实意愿,则应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配。 承载着感情与责任的婚姻不应成为利益的牺牲品。切莫因“小利”失“真情”,最后“鸡飞蛋打”。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