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公告******
为延揽社会优秀人才为军队建设服务,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将组织实施2023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军队文职人员的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者社会人才。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年毕业且在当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毕业生;非应届毕业生是指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2021年、2022年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定向招考对象为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以及现役军人配偶。
2023年主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七级文员以下岗位的管理类文职人员和中级以下岗位的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政治条件。报考人员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的标准条件。
(二)学历条件。一般应当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在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岗位,以及特殊岗位可不作全日制要求。驻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单位定向招考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以及现役军人配偶,除教学、科研、工程、医疗专业技术岗位外,报考学历要求可以放宽至大学专科。报考护理、艺术、体育专业岗位的,可为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三)资格条件。应当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的职称和职业资格。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外,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以及博士研究生报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不作资格条件要求。
(四)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的标准条件。
(五)年龄条件。报考九级文员以下管理岗位或者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报考八级文员、七级文员管理岗位或者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六)其他条件。在符合以上条件的前提下,具体报考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考岗位需要确定。
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学位和职称、职业资格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其中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截止时间可以为录用时间,但不得超过2023年12月31日。
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军队文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军队用人单位或者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聘用为文职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军队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军队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岗位。
三、招考程序
(一)公布招考信息。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通过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或者http://81rc.81.cn),向社会发布《2023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岗位计划》、《2023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明确招考人数、具体岗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注意事项等信息。报考人员对发布招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
(二)报名及初审。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8:00至17日18:00,报名资格条件初审截止时间为1月18日18:00,缴费截止时间为1月19日18:00。
报考人员根据公布的文职人员招考信息,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按照报名流程及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选择用人单位和招考岗位,确认无误后申请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初审,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一般2天左右反馈初审结果。申请报名资格条件初审并通过初审的,不能修改报名信息或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内资格条件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3年1月17日18:00至18日18:00期间资格条件初审未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的报考人员即可缴纳报名费和选择考试城市,报名费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每门考试科目人民币50元。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并打印出报名回执方为有效报名。报名缴费后不予变更报考信息和退费。
对招考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以及“双一流”建设高校或者建设学科的理学、工学、医学硕士研究生的岗位,符合学历学位等规定报考条件且通过报名初审的报考人员,经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审批后,可以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其中面试人员名单统一在军队人才网公布。这类报考人员报名初审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2023年1月19日18:00前打印报名回执,不需缴纳报名费。
对艺术、体育岗位实行先面试后笔试。报考人员根据全军统一发布的招考岗位计划和文体用人单位报考指南,先到用人单位报名参加面试,合格者方可获得报名参加全军统一考试资格,于2023年1月19日8:00至18:00登录军队人才网缴纳报名费和打印报名回执。
资格条件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报名费不予退回。
(三)统一笔试。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2月14日9:00至19日14:00,通过军队人才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全军统一笔试。
全军统一笔试于2023年2月19日进行,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1门相应专业科目,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基础。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可登录军队人才网浏览和下载。其中,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历史学、理工学、农学、医学、图书档案学、艺术学、管理学等13类45个专业。
公共科目考试时间:2023年2月19日9:00-11:00;
专业科目考试时间:2023年2月19日14:00-16:00。
笔试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部分较大城市设置考点。为便于考生参加考试,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尽量选择本人工作地或者学习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考点的城市。如本人工作地或者学习地所在城市未设考点,或者该城市设有考点但已满最大承考人数,尽量选择在邻近设置考点的城市参加考试。
(四)确定入围人员名单。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按照90%考生上线的比例,划定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考岗位入围比例(1:3或者1:5),对达到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的,再按照全军统一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试入围人员名单,并在军队人才网公布名单。
公共科目或者专业科目单科考试成绩为零分或者缺考的,不列入考试入围人员名单。
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现役军人、2023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的社会用工、服役年限满5年的退役军人,以及参加由中央军委或者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批准的作战、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社会用工和退役军人,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审核且取得全军统一笔试有效成绩的,享受公共科目加分优待政策。
(五)面试和体检。用人单位对考试入围人员的基本情况、学历学位、专业资质、工作经历、准考证等原件或者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依据报考人员参加面试意向、资格条件审查等情况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名单由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汇总审核后,由用人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按照规定组织实施面试。面试结束后,由组织面试单位现场告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
体检在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3日内,向用人单位申请一次复检。其中,对于可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承检医院不予复查,体检结论以初检结论为准。符合规定需要复检的,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确定预选对象。全军统一笔试的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其中,公共科目、专业科目、面试成绩分别占30%、30%、40%。各科目成绩和总成绩可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用人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对象,其数量一般应当多于招考岗位计划人数,按照招考岗位计划人数120%的比例确定,并及时告知本人是否被确定为预选对象。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作为预选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确定排名。
艺术(含艺术专业教学岗位)、体育、播音岗位的预选对象,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按照上述规定确定,并通过军队人才网进行公示。
(七)政治考核。预选对象的政治考核,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政治考核以考核本人政治思想表现为主,重点考核拥护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重大原则问题、重大政治斗争中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现实表现,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道德品质、宗教信仰、社会交往、诚实守信和出国(境)等情况,以及家庭成员、配偶的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
(八)成绩查询。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通过军队人才网,2023年4月上旬左右提供全军统一笔试成绩查询。考试客观题和主观题的阅卷工作均依托国家专门机构进行,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合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成绩复查申请;属于成绩复查范围的,按《报考指南》规定程序和时限申请查分;复查期结束后,不再受理考生复查申请。
(九)确定拟录用对象。对政治考核结论为通过的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考岗位计划人数确定拟录用对象。拟录用对象由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统一审核后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和军队人才网同步对外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对象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招考岗位和录用分数线,同时公布监督受理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报考人员被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后,本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或者经核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从政治考核结论为通过的其他预选对象中确定拟录用对象,并按照规定进行公示;拟录用对象人数仍未达到招考岗位计划人数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从面试不低于60分、体格检查合格的入围人员中依次递补,并按照规定进行政治考核和公示。
对军队社会用工中的业务骨干,以及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现役军人配偶、退役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十)办理录用审批手续。2023年6月中下旬,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选,由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审批,并报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备案。新录用人员通过审批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其到岗工作。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时间一般为6个月。其中,专业技术岗位的新录用人员,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起算时间按照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合同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招考岗位要求学历学位和职称、职业资格的拟录用人选,取消录用资格。
(十一)组织补充录用。对未能按计划招满的岗位,用人单位可以逐级申报补录,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审批并在军队人才网统一发布补录岗位计划和公告。除首轮录用人员和政治考核结论为不通过的外,其他报考人员均可凭当年全军统一笔试有效成绩,报名符合相应条件的补录岗位。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按照规定比例和要求,审核确定并下发补录入围人员名单。有关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办法,遴选确定拟补录对象和组织公示审批。
补充录用公告、岗位等,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适时通过军队人才网发布。
四、特别提示
本次全军统一笔试和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报考人员可依据军队人才网发布的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做好相关准备。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或者http://81rc.81.cn)为本次考试信息发布、网上报名、成绩查询等唯一指定网站。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文职人员笔试命题组、退役命题专家、考试教材委员会、全军文职人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培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许诺“内部指标”、“考试包过”,通过其他网站组织报名缴费、考试咨询、权威解读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文职人员主管部门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2023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工作最终解释权归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
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党的二十大报告着眼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局,部署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任务和重大举措,指出要“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落实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生态系统保护任务举措,夯实生态文明建设的根基。
我国生态系统保护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抓生态文明建设,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生态文明建设从认识到实践都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美丽中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通过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我国生态保护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
(一)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习近平总书记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顺应时代潮流和人民意愿,站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创造性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生态文明建设写入党章和宪法,实现了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的高度统一,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和行动。
(二)生态保护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党中央统筹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构建“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充分发挥制度管根本、管长远的作用。颁布实施长江保护法、湿地保护法,修改土地管理法、森林法,推进制定黄河保护法等,生态保护法律制度日趋严密。
(三)生态安全格局得到优化。以青藏高原、东北森林带、北方防沙带、南方丘陵山地带、海岸带和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为骨架,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为支撑,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编制实施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完成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划定工作,全国划定陆域和海域生态保护红线319.11万平方公里。基本完成自然保护地的整合优化,实现了各类自然保护地不交叉不重叠。设立三江源、大熊猫、东北虎豹、海南热带雨林、武夷山等第一批国家公园,保护重要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完整性。
(四)生态系统质量稳步提升。推动天然林保护、国土绿化,加强水土流失和荒漠化治理。国土“三调”显示,2009—2019年,林地、草地、湿地、河流水面、湖泊水面等面积增加2.6亿亩。2012—2021年,全国森林覆盖率由21.63%提高到24.02%,我国成为世界上森林资源增长最多的国家。1999—2019年,全国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连续20年实现“双缩减”。2012—2021年,全国地表水优良水体比例由61.6%提高到84.9%,显著改善了河湖和湿地生态状况。2018年7月以来,违法围填海的规模由以往一年几百上千公顷下降到三年累计十几公顷,得到根本性遏制;实施“蓝色海湾”整治、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等,修复岸线和滨海湿地,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保持在35%以上。
(五)生物多样性保护有效加强。实施濒危物种拯救工程等,发布陆生野生动物“三有”名录和重要栖息地名录,大熊猫、朱鹮、亚洲象、藏羚羊等濒危物种种群数量稳中有升。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10年禁渔,恢复流域水生态和生物多样性。成功举办《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第一阶段会议,发布《昆明宣言》,设立昆明生物多样性基金,支持发展中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积极推动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框架下的海洋领域可持续发展目标落实。
但是也要看到,我国生态本底脆弱,陆域生态极脆弱和脆弱区约占48%,生态系统保护任重道远;人与自然关系复杂,叠加全球气候变化带来的不确定性,对一些重大专业问题的认识还不够深入;生态系统保护取得的成效还是阶段性的;等等。我们必须以钉钉子精神持续加强生态保护,推动我国生态环境状况得到根本改善。
准确把握生态系统保护的总体要求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这为进一步推进生态保护提供了总方向、总方针和总要求。
(一)正确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大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大自然是包括人在内的一切生物的摇篮,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类可以利用自然、改造自然,但归根结底是自然的一部分,必须呵护自然,不能凌驾于自然之上。”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上,要坚持有取舍、守底线,控制向自然的无度索取,限制过度利用自然的不合理行为,包括那些虽然在技术和工程上可行,但违背伦理和自然规律的行为,为自然守住安全边界和底线,真正构建和谐共生的人与自然关系。
(二)正确处理发展和保护的关系,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之路。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生态环境问题归根到底是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问题,是由资源过度开发、粗放利用、奢侈浪费造成的。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复制西方国家走过的现代化道路,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是解决我国生态环境问题的基础之策。”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稳定平衡的生态系统是根本基础。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生态优先,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牢牢守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空间管控底线;贯彻全面节约战略,通过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支撑高质量发展,从源头上减少对生态系统的影响;推动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促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以稳定可持续的生态系统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
(三)正确把握生态系统整体和生态要素之间的关系,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生态系统由生物与环境组成,通过能量流动、物质循环、信息传递构成统一整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林和草,这个生命共同体是人类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生态系统作为一个有机系统,不是各部分生态要素的机械组合,其功能通过系统整体得以发挥。实施生态系统保护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必须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等自然生态各要素,实行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从而增强生态系统循环能力、维护生态平衡。要尊重自然环境地带性分布规律、生态系统演替规律等,坚持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宜湿则湿、宜沙则沙,科学实施保护修复。比如,植树造林是生态建设的主要手段之一,但干旱、半干旱地区则要以草灌为主恢复生态,如果大规模植树造林就有可能打破区域大气降水、地表水、土壤水、地下水之间的转化平衡,过度疏干地下水,反而影响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四)正确处理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关系,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的生态产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处理好二者的关系,关键是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政绩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我们追求的发展,从根本上讲是为了人民生活得更好。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其中生态环境质量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相比就有较大差距。我们谋划发展,要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追求。一方面,通过保护生态系统,不断提升其质量和稳定性,使之能持续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另一方面,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
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的任务和举措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战略部署,明确了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的战略任务和重大举措,我们要着力抓好落实。
(一)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是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基础。要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为重点,突出对国家重大战略的生态支撑,统筹考虑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地理单元的连续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在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黄河重点生态区、长江重点生态区、东北森林带、北方防沙带、南方丘陵山地带、海岸带等“三区四带”,推动重大工程实施,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二)全面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自然保护地在维护全国生态安全中居于首要地位。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由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构成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立了自然保护地分类分区管控制度。要落实国家公园空间布局方案,把自然生态系统中最重要、自然景观最独特、自然遗产最精华、生物多样性最富集的区域划入国家公园。完善自然保护区布局,填补保护空白,优化现有自然保护区边界。将具有生态、观赏、文化和科学价值的森林、草原、湿地、海洋、沙漠、冰川等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和自然景观区域划入自然公园,发挥自然公园服务科研、教育、游憩的功能。推进国家公园立法,修订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等,完善自然保护地法律法规体系。
(三)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生物多样性是生物及其环境形成的生态复合体以及与此相关的各种生态过程的综合,对生态系统功能发挥和结构稳定起着决定性作用。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积极成效,但也面临着生物栖息地破碎化、外来物种入侵等问题。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需要优化就地保护体系,完善迁地保护体系,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的保护监管,填补重要区域和重要物种迁地保护空缺,构筑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生物安全管理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内容,需要建立健全生物技术环境安全评估与监管技术支撑体系,完善监测信息报告系统和生物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加强互花米草、松材线虫等入侵物种的监测和治理。支持生物多样性多边治理体系,履行涉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国际公约义务,推动制定“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
(四)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国土绿化是改善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举措。要坚持科学绿化、规划引领、因地制宜,开展造林绿化和种草改良空间适宜性调查评估,确定造林种草空间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安排,实行造林绿化任务带图斑下达。要充分考虑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宜绿则绿、宜荒则荒,科学恢复林草植被,实施沙化土地封禁保护等。实施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专项行动,有效发挥森林、草原、湿地、海洋、土壤、冻土的固碳作用。
(五)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我国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湿地资源相对丰富,但长期高强度开发对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带来不同程度损害,需要降低人为活动干扰强度,实施休养生息。要以保障草原生态安全为目标,落实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促进草原永续利用。实施天然林保护,全面禁止天然林商业采伐,加强森林抚育。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加强河流和湿地生态流量管理,实施好长江10年禁渔,推动河湖和湿地生态保护修复。针对农田过度利用、土壤污染、肥力下降等问题,坚持用养结合,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实施污染管控治理,提高耕地生产能力。
(六)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和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生态产品多数属于公共产品,不能直接通过市场方式交换,需要政府积极引导和规制,建立保护者受益、使用者付费、破坏者赔偿的利益导向机制。要完善横向补偿、纵向补偿等补偿机制,探索建立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生态补偿机制,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推动生态产品价值评估机制,健全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机制,促进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统筹生态保护和林业发展,推动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生态产业,促进林权增值、林农增收。(陆 昊)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