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开幕。 中新社记者 毛建军 摄
在中国共产党的政治词典中,“坚持人民至上”和“坚持胸怀天下”都是至关重要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不仅被列入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也在二十大报告中被突出强调。
这两个“坚持”的背后,都是人的发展。连接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也是发展这一最大公约数。多年来,中国共产党一直把搞好本国的发展和给世界发展带来贡献紧密结合在一起,以“立己达人”的理念促进中国人民与世界人民的互动、同行和共赢。
中共二十大对中国道路的擘画折射了这一理念。“坚持人民至上”,正使中国更好做到“立己”;“坚持胸怀天下”,则使中国更好兼顾“达人”。
中国将发展立于自身力量的基点上,从描绘中国式现代化,到规划教育、就业、社保、医药等细分领域发展,二十大报告以更周密的部署兼顾“14亿多”和“每一个”。“坚持人民至上”,意味着14亿多中国人要集体进入现代化,这是国家发展水平的整体跃迁;但也必须是共同富裕的现代化,不允许出现像一些西方国家那样“财富在一端积累、贫困在另一端积累”等状况。
资料图:2022年9月26日,北京市长安街沿线国庆主题花坛亮相,吸引市民拍照“打卡”。图为位于军事博物馆前广场的“命运共同体”花坛,寓意深化全球发展合作,共创共享和平繁荣美好未来。 中新社记者 赵文宇 摄以更好的自身发展为基础,中共二十大“坚持胸怀天下”。过去,中国没有采取殖民侵略、单纯资本驱动、掠夺大自然等西方国家现代化的传统路径,而是依靠自身走出了一条独立自主、和平发展、和谐共生的新路。
如今,“胸怀天下”绝不意味着包办解决其他国家各自复杂的内部问题,而是着眼全人类的共同命运,为共同发展提供中国机遇,为共性难题提供中国方案。
由二十大报告具体部署观之,从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到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从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到提升国际循环质量和水平,从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到维护多元稳定的国际经济格局和经贸关系,这都是惠及中国人和世界各国民众的多赢之举。
由中国及世界,中共二十大将全人类的共同发展放在了同一视野之中,这正是“立己达人”古老智慧在当下的传承。(完)
拒不支付职工工资284万元获刑两年******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李文晋 付屹 “企业应严格执行员工薪酬制度,遇到困难了,应及时与员工沟通,避免劳动争议纠纷给企业及员工带来不必要的讼累。”1月7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了解企业所需所求,并针对企业岁尾年终常见的劳资纠纷以案说法,引导企业规范员工薪酬等相关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在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中,被告人杨某被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2022年12月24日,许昌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据悉,2020年5月12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职工李某等人向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后,于2020年5月14日对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实际控制人杨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10日内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 收到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后,被告人杨某作为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的实际控制人,在有能力先行支付部分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下,仍拒不支付,并于2020年5月19日至6月1日期间,先后安排其公司出纳将公司资金用于支付体检设备CT机余款、购买体检试剂及支付水电费等。 立案后,迫于压力,被告人杨某于2020年6月12日至14日向被拖欠工资的职工支付报酬11万余元。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欠发228名职工13个月工资共计284.75万元。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人社部门向其下达了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在有能力先行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的情况下,拒不支付228名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建安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时,杨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建安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遂作出判决。 2022年10月30日,一审宣判后,杨某不服,上诉至许昌中院,其辩护人辩称,本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事实轻微、社会危害性低,不应以此追究上诉人杨某的刑事责任。 许昌中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杨某作为公司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所拖欠公司员工的工资承担清偿责任。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刑法明确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承办法官介绍说,劳动报酬的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债权,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其他普通债务时,具有优先清偿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